北京警方再次向臺灣警方移交通緝犯

中新社北京4月23日電 (記者 于立霄)北京警方與臺灣警方23日在北京舉行通緝犯移交儀式,北京警方將臺灣籍通緝犯徐紹偉移交臺灣警方。

 

徐紹偉在臺因涉嫌傷害致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后逃匿被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緝。該人于2010年6月7日潛逃大陸,并于2014年2月來到北京,暫住北京市朝陽區(qū)。

 

在公安部統(tǒng)一指揮下,北京警方于3月21日在北京市朝陽區(qū)將徐紹偉抓獲,經(jīng)與臺灣警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比對,確認該人就是臺灣警方通緝犯徐紹偉,并決定將其遣返。

 

北京警方在成功緝捕、核實徐紹偉身份,并順利將其羈押后,于4月23日在首都國際機場與臺灣警方進行順利交接。

 

據(jù)北京警方相關(guān)負責人介紹,這是北京警方自2013年10月29日首次在首都國際機場向臺灣警方移交臺灣通緝犯后的又一次成功案例,有力促進了兩岸警方執(zhí)法交流合作。

 

該負責人表示,北京警方將進一步加強與臺灣執(zhí)法部門的密切配合,鞏固和完善工作機制,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切實維護兩岸民眾的生命財產(chǎn)和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