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原稱“發(fā)財票” 清末時返利率近七成

 

清末時期,社會動蕩,受外國彩票的啟發(fā),國庫空虛的清政府以賑災為名,以官辦的形式發(fā)行彩票,俗稱“發(fā)財票”。到后來,民辦公司和外資公司也開始經營彩票,一時間,買彩票成為時人趨之若鶩的一件熱鬧事情。

 

清末發(fā)行的彩票,返利率將近七成,極具誘惑力。而且,彩票發(fā)行方為了吸引更多的人參與購買,又將券值五元的彩票分拆為十條,每條五角錢。若是中獎,由持有者共同分配獎金,等于放低了購買彩票的門檻。

 

清末作家李伯元的《文明小史》有過這樣的記載:“哪曉得他時來運來,偶然買買發(fā)財票,居然中了一張二彩,得到一萬洋錢。”

 

在當時,一萬洋錢是普通老百姓一生都難以賺到的天文數字。由于清末發(fā)行的彩票,中獎的覆蓋面寬,獎金彩額高,這在很大程度上迎合了人們的僥幸和投機心理。

 

一些大城市,售賣彩票的小店林立,買彩票成為時人街談巷議的熱門話題。由于參與者多,彩票還成了促銷的一種形式。

 

清末廣州十三行的巨商潘仕成,于同治末年虧空公款三百萬兩銀子,家產被全部籍沒充公。他在廣州西關的別墅豪宅海山仙館也被南海縣收管,作為抵債資產向社會公開發(fā)售。海山仙館為當時嶺南的私園之冠,造價高昂,園中的名畫古器、秀石佳木亦是多不勝數。

 

由于能買得起這座園子的人寥寥無幾,海山仙館賣了很長一段時間都賣不出去。地方官員很著急,于是改用發(fā)行彩票的方式售賣,共發(fā)行了彩票三萬條,每條金額為銀幣三角,頭獎即為海山仙館的所有權。獎額如此之高,自然吸引了大量希望成為幸運兒的人購買,彩票很快就一售而空。香山縣(今中山市)的一位鄉(xiāng)學先生幸運地中了頭獎。

 

然而,鄉(xiāng)學先生也面臨著巨宅難以兌換成現(xiàn)銀的窘境,以他的財力,又無法自住,不然光是維護費用就是一筆不小的支出。為了盡快兌現(xiàn),鄉(xiāng)學先生遂出下策,把園子里的值錢物品分拆了廉價出售,先是賣宅子里陳設的古玩名器,接下來賣園林里的假山巨石,接下來又拆賣用名貴木料制作的門窗,最后連園子里種的名樹也鋸掉賣了。而驟獲巨獎暴富,又令他人格扭曲,一拿到錢就恣意嫖賭,揮霍無度。一兩年過去,海山仙館這座昔日的嶺南名園就只剩下幾堆頹垣敗瓦,最后被夷平成為耕種之地,中獎者最終也潦倒而死。

 

著名國學大師黃侃對買彩票也十分熱衷。精研《周易》的他,認為可以從卜卦所顯示的卦象中找到買彩票的規(guī)律,所以一得閑暇,他就打卦占卜,推算爻位與彩票的關系。

 

劉成禺的《世載堂雜憶》載,黃侃居于南京期間,某日卜得一個“三上上”的卦,立刻出門購買彩票,而且買的是券值五元的全張。開獎后,果真給他中了頭獎。雖然書中沒有透露具體的中獎金額,但黃侃用這筆錢在南京藍家莊購買了一處宅子,并按照自己的設計推倒重建新宅,足見這筆彩金的數目頗為不小。

 

(來源:《文史博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