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重申政改需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5-02-03 10:48:19 | 來源: 中新社 |
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梁振英2日表示,政改咨詢仍有一個多月,任何建議只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做好香港的政制改革,政府都愿意聽取。
梁振英2日談及2017年特首選舉方法時表示,不能承諾在2020年取消立法會功能組別,以換取立法會議員支持政改方案。只能選擇按人大常委會在8月31日的框架《決定》來落實,或選擇原地踏步,兩者二擇其一。
他說,一些人有所誤解,以為香港可自行決定行政長官選舉方法,其實香港的高度自治除本地市民授權外,更重要是來自中央額外授權,因此行政長官不論以任何方式選出,都要獲中央政府任命。
梁振英表示,《基本法》規(guī)定選舉辦法如需修改,須得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大多數(shù)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中新社香港2月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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