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處理標準工時問題不能操之過急

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梁振英26日表示,標準工時問題比較復雜,處理時一定要從多方面、巨細無遺地考慮,一定要開明、開放地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希望到最后落實時能夠兼顧到各方面的訴求,尤其是真正照顧到雇員的權益。

 

梁振英26日上午在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時表示,特區(qū)政府十分重視香港的雇員,尤其是基層雇員的權益和福利,其中,男士侍產(chǎn)假在2月27日開始實施,法定最低工資5月1日會有新一輪的增幅。

 

在回答有議員關心目前標準工時委員會的工作進度時,梁振英表示,通過標準工時委員會收集到意見,有今日這樣的進展,是一個合理的進度。他說,特區(qū)政府絕對沒有拖的意思,香港的經(jīng)濟包括就業(yè)市場、勞工市場,是一環(huán)扣一環(huán)的,須全面和慎重去考慮,不想造成牽一發(fā)而動全身,但同時是消極、負面的效果。

 

梁振英表示,香港有很多不同的工種、雇主、雇員,因此,標準工時如何定,應該在社會上聽各方面的意見,包括標準工時委員會里的雇主、雇員的代表,也有社會人士、學術界的專家。

 

他說,過去一直以來沒有做的工作在香港第一次要實施,確實是不能夠太操之過急,有些時候太急造成的效果適得其反,不想出現(xiàn)實行時得到一些適得其反,反而影響到雇員權益、福利的一些后果。

 

梁振英表示,特區(qū)政府非常關心標準工時問題,盡一切努力向前推動工作,一定要全面檢視外面的經(jīng)驗和在香港實行時會造成的影響。他說,很希望大家能夠從長計議,到有了一個決定時,香港不只是雇主和雇員之間都可以共同接受,也可以使各個行業(yè)、崗位的雇員能夠實實在在得益。

 

香港目前沒有法定標準工時及最高工時規(guī)管。標準工時是指雇員每日及/或每周的法定工作時數(shù)。最高工時是指每日及/或每周工時的法定最高上限,即雇員總工時達至該上限,便不得繼續(xù)工作,不論超時工作是否有補償。

 

因應社會對香港雇員工作時間長的關注,特區(qū)政府于2012年11月公布《標準工時政策研究報告》(報告)。為跟進報告,政府于2013年4月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一個由政府、雇主和雇員代表,以及學者和社會人士組成的非法定咨詢組織,就標準工時及有關議題提供意見。

 

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18日表示,委員會當日開會取得共識,同意管制工時的政策,應向立法的方向進行,制訂雇員及雇主之間的標準合約,但不應該“一刀切”。他說,有信心能在明年4月前向政府提交報告。(中新社香港3月26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