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提名委員會提名程序民主公平公正

提名委員會提名程序民主公平公正

 

2017年香港將有可能第一次由本地居民普選出行政長官,掀開香港民主發(fā)展史上嶄新的一頁,人們翹首以待。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qū),香港的政治體制不能自行決定,而必須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加以規(guī)定。普選是香港政治體制的一部分,不屬于高度自治范圍,中央對香港普選擁有主導和最終決定的權力。事實上,香港普選的目標、發(fā)展進程、時間表、實施辦法等都是由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所確定的,其中提名委員會的設置是香港普選的一大特色。

 

提名委員會是在基本法起草期間,最早由香港委員提出、又經香港社會兩次廣泛咨詢、最后被起草委員會接納的一項制度安排,寫入了基本法。提名委員會制度是專為實施行政長官普選而設計的,既要實行一人一票普選,保障香港居民的政治權利,又要保證競選人為愛國愛港者,而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產生候選人,則是基本法所確定的最民主、最穩(wěn)妥的辦法。該委員會由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代表組成,其民意基礎遠超過任何一個政黨、政治派別或一定數(shù)量的“公民提名”,體現(xiàn)了均衡參與、協(xié)商民主原則,有利于避免政黨競爭提名所造成的社會對立,有利于避免可能出現(xiàn)的憲制危機和民粹主義。

 

基本法規(guī)定行政長官普選是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候選人和選民普選兩個環(huán)節(jié)有機結合、共同組成。提委會構成香港普選制度的一部分,沒有提名委員會,就沒有香港普選;實行普選就必須遵循提名委員會制度。

 

提名程序是提名委員會制度的核心。特區(qū)政府提出的普選法案嚴格遵循基本法第45條和人大常委會“8.31決定”,將提委會的民主程序概括為推薦參選人和提名候選人兩個步驟,具體包括以下四個要點:

 

一、聯(lián)名推薦設上下限。

 

參選人由提委聯(lián)名推薦確定。聯(lián)名推薦所需的委員數(shù)額分別根據提委會總人數(shù)的10%和20%設定了上下限。下限定為120人,既可確保有多個參選人供提委會考慮提名,又可避免產生過多參選人,致使提委會難以提出2至3名行政長官候選人。上限定為240人,是總結了歷次行政長官選舉的經驗,防止個別參選人獲得太多的委員推薦,導致參選人數(shù)量不足、提名過程競爭性弱。對聯(lián)名推薦設上下限的辦法有利于確定合理的參選人數(shù)額,最多不多于10名參選人,最少不少于5名參選人,降低了入閘門檻,有利于報名參選者入圍。

 

二、秘密投票提名。

 

提名階段實行無記名投票。這一規(guī)定同提委會委員以個人身份履行職責的規(guī)定相銜接,可保障他們自由表達意志,也可消除香港社會對提名程序受到操縱的擔心。從長遠看,提名階段采用秘密投票有利于增強提委會的公信力,確保提委會制度長期實施。

 

三、每名委員可投2至N票。

 

每名提委會委員至少必須投票支持兩名參選人,最多可投票支持全部候選人,即所謂2至N票。在這里,要求提委會委員最少必須投兩票,主要是為了有效、順利地產生2至3名候選人,供選民投票時比較、選擇,符合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的要求。要求每名委員最多可投與參選人數(shù)相同的票數(shù),則充分體現(xiàn)了提名制度的民主性,使提名結果能真實反映提名委員的意志,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抑制策略性投票,更好地彰顯機構提名的性質。從法律上看,提委會的職責是為全港普選提名候選人,每名提名委員都負有憲制責任,必須至少投票選擇兩名參選人,并且也使提名和選舉嚴格區(qū)分開來。

 

四、得票較多者成為候選人。

 

行政長官候選人為2至3名,均須得到全體提名委員過半數(shù)支持。提名辦法針對一輪投票后可能出現(xiàn)的不同情況,分別對應處理為:一是如有2至3名參選人獲得過半數(shù)支持,則直接產生行政長官候選人;二是如超過3名參選者均獲得過半數(shù)支持,則得票靠前的3名參選人勝出;三是如沒有參選人獲得過半數(shù)支持,則需重啟提名程序;四是如只有一名參選人獲得過半數(shù)支持,是重啟提名程序還是再補充提名1至2名候選人,尚需進一步研究。普選法案提出,上述內容將在本地立法階段做出明確規(guī)定。

 

特區(qū)政府表示,提名委員會提名過程中,將提供平臺讓參選人有公平、充分的機會向全體提名委員以至廣大市民解釋其政綱和理念,以確保爭取提名過程的平等、公開、透明。

 

事實表明,普選法案規(guī)定的提名委員會提名程序切合香港實際情況。所有符合法定資格者都可以平等地向提委會爭取提名、獲得提委會同等考慮,沒有對被選舉權進行不合理的限制。提委會所有成員在參與提名時具有同等權利,提名結果能夠反映提委會的集體意志。整個程序明確、可行,有利于順利產生正式候選人,是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提名制度,是香港歷史上最民主的選舉制度。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饒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