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評:臺灣正協(xié)助日本以沖之鳥擴張海權

社評:臺灣正協(xié)助日本以沖之鳥擴張海權

 

蔡英文日前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專訪。

 

中評社臺北7月25日電(評論員林淑玲)蔡英文日前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專訪,首度表明不會在期限內接受九二共識,兩岸關系短期內要好轉可能性極低。連同蔡當局最近在東海、南海事務的表現(xiàn),形同棄守歷史主權,倒向美日,發(fā)展十分嚴峻。

 

兩岸關系有如堆積木,若是正向就一個個往上堆,若是負面的,也往下一個個扣。最近的情勢即如后者,蔡英文從520迄今不接受九二共識,到雄三飛彈事件,再到陸客團火燒車意外與《華盛頓郵報》專訪,520到現(xiàn)在兩個月,兩岸關系沒有傳出任何一個正向的好消息,前案的結還沒打開,又出了后案,整個發(fā)展不惡化也難。

 

蔡當局最近對東海、南海議題的表現(xiàn)尤其詭譎不已,值得觀察。蔡政府上任后臺日首次“海洋事務合作對話”訂7月28日展開,各方都高度關注敏感的沖之鳥議題。在馬當局后期,4月間發(fā)生屏東琉球籍漁船“東圣吉16號”在沖之鳥東南東方約150浬海域作業(yè)遭日本公務船舶登檢逮捕,船東繳納600萬日幣才獲釋。馬當局當時嚴正宣示,只有10平方米不到的沖之鳥是礁,并無200浬專屬經濟區(qū),直指日本違法逮捕臺灣漁船。馬并通令官方正名統(tǒng)一稱“沖之鳥礁”,且指示“海巡署”加派船艦全力護漁。這態(tài)勢如今已完全改觀。

 

根據府方發(fā)言人7月22日答覆媒體的說法,外交部門22日表示,“沖之鳥”主權屬于日本,沒有任何疑問,重點在于“沖之鳥”屬于海洋法規(guī)范下的哪一類地貌(landfeature),則是一個國際法問題,“并非我們可以片面認定或宣布”。外交部門也指出“沖之鳥”附近海域的國際法地位仍存在爭議是臺方長久以來的立場,因此在國際社會對“沖之鳥”周邊海域法律地位的爭議看法沒有定論之前,日本應該尊重臺灣地區(qū)及其他國家在該海域的航行及自由捕魚權益。

 

換言之,蔡當局目前的態(tài)度是,日本自稱沖之鳥是島,有200浬專屬經濟海域,臺灣并不堅持沖之鳥是礁。

 

在此前提下,7月28日舉行的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談沖之鳥議題,臺灣就不再堅持沖之鳥12浬之外、200浬之內是公海。臺灣變成是要去與日本協(xié)商沖之鳥200浬內捕漁權,請日本讓臺灣漁民可以入內作業(yè)。臺灣不堅持沖之鳥是礁,等于是承認沖之鳥是島,在談判過程勢必要付出一定代價。 

 

蔡當局此舉已是嚴重喪權,尤其國際仲裁法院才裁決總面積0.51平方公里的太平鳥是礁,臺灣還不敢主張只有10平方米,兩張雙人床大的沖之鳥是島,可說是腿軟至極。更何況,臺灣許多學者都曾質疑,依據1982年“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沖之鳥是否享有200浬的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存在很大爭議。

 

沖之鳥不到10平方米,漲潮時甚至幾乎不見,日本何以如此重視?“新臺灣國策智庫”副執(zhí)行長林廷輝4月30日曾在媒體發(fā)表文章指出,“沖之鳥礁陸地面積雖不大,但扼守上海至紐澳間航運線,同時位處西太平洋第一與第二島鏈重要戰(zhàn)略位置。由于日本已在與那國島部屬自衛(wèi)隊監(jiān)控中共軍事活動,未來要在沖之鳥礁進行戰(zhàn)略部屬已成必然。”

 

蔡當局在7月28日的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談沖之鳥議題,等于是協(xié)助日本踏上利用沖之鳥擴張其海權的第一步!

 

蔡當局在南海事務的發(fā)展也走上類似的路。蔡當局雖強調,絕不接受仲裁結果,蔡英文7月19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就南海仲裁案提出的4項原則幾乎都是呼應美國對南海的主張。包括南海爭端應依據國際法和海洋法、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和平方式解決;臺灣應納入多邊爭端解決機制,相關國家有義務維護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等。前國民黨民代邱毅也點出,蔡英文在“國安”高層會議提到的五項做法第三與第四項對國際開放,諸如讓太平島成為人道救援中心及運補基地。以蔡政府目前的做法,等于是開放太平島與大陸以外的國家合作,尤其是美日。

 

以目前的情勢,蔡當局形同棄守東海、南海的動作對兩岸關系的牽動非同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