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漁民自發(fā)登太平島面臨追責 引發(fā)輿論質疑

26日11時,達成“登上太平島”行動的臺灣南部漁民,駕駛漁船返航。但事件余波未平,臺當局針對登島漁民提出的多種技術性限制及相關發(fā)言引發(fā)社會輿論質疑。

 

據(jù)中新社報道,本月公布的所謂“南海仲裁判決”判定太平島為“礁”后,臺漁民群體憂慮該島周邊經濟水域捕魚權益受侵害,其中屏東東港漁民、“海吉利號”船主鄭春忠發(fā)起了“登上太平島”行動。25日晚間10時許,10名臺灣船員駕駛3艘漁船“達億春”、“滿吉勝8號”及“穩(wěn)順滿66號”,以“緊急避難”補給淡水、物資為由??刻綅u碼頭。26日上午,漁民經請求獲許登上碼頭活動,但未能進入島上所謂“軍事管制區(qū)”范圍。

 

這一行動展開后,接連遭遇臺當局相關行政部門提出的“未提前45天申請”、“漁獲搬運船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業(yè)務”等技術性限制。

 

登島活動發(fā)言人羅強飛和屏東縣琉球區(qū)漁會總干事蔡寶興透過媒體表示,漁民是因為當局態(tài)度不明確、護漁不利,才組隊捍衛(wèi)太平島周邊海域漁權;他們滿腔熱血、出錢出力,若因登島被苛刻對待、面對各項罰則,實在說不過去。

 

臺灣師范大學政治所教授王冠雄26日在中國國民黨智庫舉行的座談會上對此提出強烈批評。他說,當前避談“U形線”的政策已走到錯誤方向上,對漁民登島提出種種荒謬障礙,更是膽怯、懦弱。他質問,臺灣各方屢屢強調重視海洋,但當局為奮斗在海上的漁民做過什么事?應有的部署,是讓艦艇常駐太平島,并增加護漁強度,讓執(zhí)法機構更常出現(xiàn)在太平島周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