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2·6”地震反思:盡人事 少人禍

2月18日,臺灣南部地區(qū)地震最后一名遇難者遺體被尋獲。此后,雖然還時有余震發(fā)生,但無論是臺灣媒體還是民眾,地震話題的熱度已經(jīng)迅速消退。有專家說:這才是最可怕的事。

 

在臺灣,如果你對每一次震感都“有感而發(fā)”,恐怕有點忙。因為臺灣位于環(huán)太平洋地震帶上,地震頻繁。據(jù)統(tǒng)計,臺灣平均每年有感地震達200次以上。震多了,習慣了,臺灣民眾對地震十分淡定。愛之深,責之苛。專家擔心的是,同為地震多發(fā)地,臺灣社會防災抗震意識薄弱,相關建筑法規(guī)、營建管理等遠不及日本。雖然經(jīng)歷過1999年“9·21”大地震,但“痛過就忘,船過水無痕”。此次“2·6”地震暴露出更多問題,如果“當災難過去,傷痛淡忘,媒體焦點不再,政客們漠不關心,一切又恢復常態(tài)”,那么,“將來埋進地下的將不只上百位無辜民眾。”

 

“2·6”地震的關鍵詞是“人禍”。地震工程界有句諺語:“地震不殺人,但不合格的建筑殺人”。此次造成上百人死難的臺南維冠金龍大樓,不僅設計有問題,施工中也偷工減料,被專家稱作“建筑界最負面的教材”。這樣一個“豆腐渣工程”,是如何通過政府嚴密的監(jiān)工審核程序問世的?目前還在調(diào)查中。該大樓的開發(fā)商和建筑師已經(jīng)被拘押,相關部門還申請凍結了其名下財產(chǎn),防止他們“金蟬脫殼”,致使受害者將來求償無門。希望這一番追責到底的努力,能夠“殺一儆百”,禁絕黑心建筑商的出現(xiàn)。

 

地震后的關鍵詞是“防災型都更”。所謂都更,是臺灣都市更新計劃的簡稱,也就是大陸所說的舊城改造。此次地震后,臺灣有關部門決定擴大推動老舊建筑物體檢,全額補助居民住宅進行耐震評估。目前僅臺南一地就有400間房子通報有疑慮,有上百戶判定危樓,近40棟須立即拆除。臺灣前“內(nèi)政部”負責人李鴻源發(fā)出警告,在臺北只要發(fā)生6級以上的地震,會因為地形關系擴大成7級以上的強度,估計會有4000幢老舊房屋、建筑倒塌,必須強推“防災型都更”。新當選的臺灣地區(qū)領導人蔡英文已經(jīng)表態(tài),將把全臺灣房屋總體檢及都市更新,列為施政優(yōu)先項目。其實,都市更新本是馬英九當局的施政重點,過去民進黨出于政治考慮屢屢打著“社會公義”的大旗對其進行污名化。另外,臺灣“都更法”規(guī)定,都更必須原居民百分百同意才能動工,連“防災型都更”也必須90%的原居民同意,如果不修法,都更寸步難行。昨非今是,民進黨上臺后,如何面對民粹的壓力,拿下這塊“燙手山芋”,大家拭目以待。

 

“2·6”地震后,臺灣媒體評論寫道:“處在地震帶與臺風帶上的我們,地震、臺風、土石流等天災的威脅從不是‘意外’,而是不知何時會發(fā)生卻必定會發(fā)生的危機與考驗。對這無法擺脫的命運胎記,唯有盡人事,少人禍,從每一次的慘痛教訓中學習成長,方不辜負那些犧牲。”多么痛的領悟!其實,明天和意外不知哪一個先來臨,何嘗不是人們共同的宿命。盡人事,少人禍,也是所有人應當記取的教訓、努力的方向。(王 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