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代表就如何加強人權機制等議題闡述中方看法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6-03-11 09:06:39 | 來源: 海峽飛虹 |
海峽飛虹報道(駐日內瓦記者劉素云):中國常駐日內瓦代表團臨時代辦傅聰大使3月10日在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第31次會議上發(fā)言,針對人權高專的年度工作報告,就如何加強人權機制、促進人權主流化及人權高專如何改進工作闡述了中國的看法。
關于如何加強人權機制,傅聰表示,中方認為重中之重是堅定維護國際人權機制的信譽和權威,扭轉將人權問題政治化的現(xiàn)狀,不搞雙重標準,避免重蹈人權委員會長期存在的“信譽危機”的覆轍。
關于如何促進人權主流化,傅聰提出要從三個方面做出努力。一要確保有效協(xié)調,即有助于聯(lián)合國三大支柱的良性互動,而不是侵蝕其他領域的授權,爭奪其他領域的資源。二要尊重和維護聯(lián)合國主管機構在相關議題上的權威性和主導地位,高專辦可在促進和保護人權問題上提供咨詢服務。三要堅持各國政府是推動人權主流化的主導力量。應尊重各國根據(jù)本國國情,選擇適合自身發(fā)展的模式和道路。
傅聰在發(fā)言中還就人權高專如何改進工作提出建議。他說,高專履職應符合聯(lián)大有關決議授權,真正重視與成員國進行有效溝通,避免發(fā)表主觀和缺乏事實根據(jù)的言論。高專辦有必要對各領域工作進行全面評估,改革的關鍵是以加強會員國自身的人權能力建設、平衡推進兩類人權為優(yōu)先目標,應重點改革高專辦職員構成比例,以更好地體現(xiàn)公平地域分配原則。改革過程應堅持公開透明。條約機構應切實尊重條約授權,杜絕給成員國強加額外義務。中方重申關注和反對條約機構主席會議單方面制定的《反對恐嚇和報復準則》。
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第31次會議正在日內瓦舉行。聯(lián)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10日向大會提交了年度工作報告,并與各國代表進行了互動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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