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當局的“司法改革”注定徒勞無功

8月12日,蔡英文當局承諾多時的“司法改革會議”落下帷幕。14日,親綠的臺灣民意基金會公布調(diào)查顯示,只有28.7%的民眾表示滿意,高達57.5%不滿意。早在去年7月,為了騰出位置給蔡英文“司法改革”的前“司法院長”賴浩敏抱怨說“司改是勇往直進,不只是開開會、喊喊口號、做成決議”,很明顯,蔡英文沒有聽他的。新加坡《聯(lián)合早報》的評論也稱,蔡英文高舉“讓司法回歸人民的司法”的大旗,更引進過半“非法律人”為“司改委員”,看似關照人民期待,其實放任“民粹”與“對立”兩大“腫瘤”擴散,令人擔心。

 

吵吵嚷嚷大半年,最后的版本仍有反對。會議結(jié)束前,“司改委員”張靜提前離席,抗議“陪審團案”根本未排入總結(jié)會議討論。更早前,四位從事少年兒童議題的“司改委員”召開記者會表示對缺少性別平等和少年兒童議題的不滿。“司改”副執(zhí)行秘書林峰正此前表示,相關草案只是對有關部門列作參考。民進黨大黨鞭柯建銘則批評,“司改會議”搞不清楚人民的需要,立法機構(gòu)不可能照單全收。

 

換句話說,“司改會議”的決議無任何強制力,“司改委員”們的爭吵、協(xié)調(diào)、甚至是各種方式抗爭來的結(jié)論都可能是一紙空文,尤其是“司改會”意圖在社會爭議領域和前沿領域做出的任何嘗試,都容易被有關部門“刻意忽視”,而這正是來自全臺灣各地的“委員”們不辭辛勞參加會議最在乎的部分。綠媒“自由時報”都看不下去,也發(fā)表社論批評“議題廣泛、參與者眾、權(quán)責不分,很容易流于形式大于實質(zhì)”。

 

臺灣的民主化浪潮中,律師被視為“反威權(quán)”的代表,法院則被認為“維護國民黨利益”。陳水扁、蘇貞昌、謝長廷等民進黨“天王”投身政治都是為“美麗島事件”被告人辯護而成長起來的,法院系統(tǒng)則長期被認為是國民黨的基本盤。在這樣的背景下,律師傾向于“當事人中心主義”,強化對被告人權(quán)利的保障,倡議人民參與審判,引入外部監(jiān)督進入司法體系。在這樣的背景下,也容易矯枉過正,形成對于被告人的“過度保護”而對被害人相對保護不足。

 

另一方面,臺灣社會對立,原有社會體制無力解決藍綠糾紛,司法就成為裁決者,承擔了太多本不應由自己承擔的責任。民進黨在野時期曾指責“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國民黨失去執(zhí)政權(quán)一年來所遭遇的困境,又讓國民黨大膽質(zhì)疑“法院是綠色的”。蔡英文提名的“監(jiān)察委員”更是要彈劾“辦藍不辦綠”的法官,也讓挺藍者害怕。吳敦義就質(zhì)疑,蔡英文的“司法改革”是想要奪權(quán)的可怕行為。洪秀柱則認為蔡英文嘴上說“司法改革”,卻只想如何掌權(quán)。臺灣有太多問題是社會問題,并非法律問題。只是由法官來承擔最后的判罰,變成無論如何都會被罵的人。判藍贏,綠罵;判綠贏,藍罵;各打五十大板,極端者罵。要想解決司法面臨的問題,還是要從解決社會問題著手。(作者:李東海,四川省臺灣研究中心)(本文為投稿作品,不代表中國臺灣網(wǎng)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