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陸委會報告攻擊大陸居住證 臺商直言無法理解臺政客做法

臺陸委會報告攻擊大陸居住證 臺商直言無法理解臺政客做法

 

針對臺灣同胞領取大陸居住證問題,臺“內(nèi)政部”6日稱,不涉及廢止戶籍登記,但可能修法限制其參政權。陸委會在將于8日進行的報告中,攻擊大陸居住證有將臺灣“內(nèi)國化”“矮化”的“政治陰謀”。

 

據(jù)臺灣“中央社”7日報道,“立法院”8日將邀請陸委會等相關“部會”進行“大陸推行居住證的影響評估與因應作為”項目報告。陸委會在報告中指責,大陸對臺胞發(fā)放居住證,以提供“生活便利”為口號,實則“單方面將臺灣民眾納入戶政管理”,模糊兩岸界限,“制造對臺行使管轄的假象”。

 

報告稱,按照“臺灣地區(qū)與大陸地區(qū)人民關系條例”(即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guī)定,臺灣人領用居住證,并未在大陸設籍,因此不涉及廢除戶籍。不過陸委會表示,將建立領用居住證者申報制度,正由相關機關研議中。在限制參政權部分,報告稱,臺灣人領取大陸居住證,是實際在大陸地區(qū)長期居住工作,如果參加臺灣選舉、擔任當局“首長”,本質(zhì)上不可行,且涉及機要、敏感等“國安”議題。

 

此外,陸委會還在報告中特別聲稱,居住證與其他國家核發(fā)的永久居留證(如綠卡)性質(zhì)不同,將臺胞視為“中國公民”,“刻意否認我主權與治權”。

 

大陸推出港澳臺居住證已一個月,國臺辦發(fā)言人曾透露,截至9月10日,已有2.2萬名臺灣民眾申領?,F(xiàn)任吉林體育學院運動健康技術學院院長的臺籍教師李豪杰直言,不該將居住證上升到政治問題。在廣州開廠近20年的臺商陳總說,居住證是大陸給的很大便利,無法理解為什么臺灣政客一定要把申請居住證的臺灣人冠上“莫須有”的罪名。

 

臺灣《旺報》稱,盡管申領條件之一是需要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不過目前大陸采取從寬認定,只要有住房或就業(yè)證明即可辦理;若是兩岸婚姻,臺籍配偶也可直接在配偶的大陸戶籍地辦理。文章同時提到,考慮到臺當局擬強制申領居住證臺灣人須報備并限縮公民權,大陸不排除不再公布申領人數(shù)。【環(huán)球時報駐臺北特約記者 余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