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放行!持有“團聚證”的陸籍配偶24日起可申請入臺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20-09-25 10:44:11 | 來源: 你好臺灣網 |
新婚陸籍配偶從24日開始可以申請回臺灣團聚了!
島內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陳時中23日宣布:陸籍配偶,從24日零時起可以申請入境。陳時中表示,這些陸籍配偶可以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入境,入境人員需依規(guī)定完成14天居家檢疫。據(jù)臺灣疫情指揮中心統(tǒng)計,團聚陸籍配偶有666人,其他地區(qū)隨行團聚的陸籍配偶有74人,共計740人。
疫情以來,臺當局一直未開放持“團聚證”的陸籍配偶入臺,而持有“團聚證”的陸籍配偶大多為新婚不久的兩岸婚姻新人。根據(jù)規(guī)定,兩岸人民決定走入婚姻后,陸籍配偶來臺辦理的第一項證件即為“團聚證”,之后才能依序辦理“依親居留”、“長期居留”,甚至決定入籍臺灣。(本網編輯在原稿基礎上有改動)
標簽:新冠肺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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