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將“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案”簽署成法 專家:美國促使法案出臺 是自說自話

就美國國家領導人不顧中方和世界有識之士的堅決反對,執(zhí)意將“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案”簽署成法,在今天(13日)舉行的涉疆問題新聞發(fā)布會上,專家指出,美國使用三重招數(shù),促使法案出臺,是徹頭徹尾的自說自話、自導自演的栽贓陷害行為。

 

浙江師范大學教授于逢春表示,美國使用的第一招,是慫恿甚至豢養(yǎng)恐怖組織為己所用。支持“世維會”等組織,特別是2004年將恐怖組織“東伊運”從恐怖組織清單上刪除。同時,拒絕將“東突”暴恐分子交給中國審判等,公開為其張目與加持。

 

專家指出,美國通過先操弄“東突”組織在新疆實施暴恐,再將中國反暴恐舉措解讀為所謂“新疆問題”,為反華勢力惡劣行徑披上法律外衣。通過支持“世維會”等成立所謂的“維吾爾特別法庭”,美國使用的第二招是將非法變成合法,將謠言變成“證據”,將反恐行動操作成“新疆人權”議題來栽贓中國。

 

而美國使用的第三招是故意擴大所謂“維吾爾族”范圍。在所謂的“維吾爾強迫勞動預防法”中,美國“長臂管轄”的族屬,不但有維吾爾族,還囊括了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藏族乃至“中國境內其他受迫害群體的成員全部或部分”;地域則超越了新疆,被肆意界定到全中國。

 

專家指出,美國指控新疆對維吾爾族實施“強迫勞動”,既沒有絲毫事實根據,也違反了聯(lián)合國及國際組織現(xiàn)有的人權法、勞動法基本調查程序,更違反了“亞的斯亞貝巴準則”規(guī)定的“人權條約機構成員獨立性和公正性準則”,是徹頭徹尾的自說自話、自導自演的栽贓陷害行為。

 

(總臺央視記者 黃達 董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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