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民:十八大以來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發(fā)展的新理念

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對兩岸經濟交流合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新理念、新思維與新主張,成為引導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新方向。

 

首先是明確提出了“兩岸經濟融合發(fā)展”理念。在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發(fā)展進程中,中共中央在總結過去經驗基礎上提出“兩岸經濟融合發(fā)展”以及“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fā)展”,“融合”是對中國人經濟理念的一種升華,包括了更為豐富的內涵,它不只是西方經濟學強調的“整合”或“經濟一體化”,而且還包括了兩岸經濟發(fā)展新理念、新思想,要實現(xiàn)兩岸經濟的相互交融,更重視兩岸民眾尤其是臺灣民眾的獲得感,更重視基礎民眾的切身利益與感受。

 

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明確寫入“促進(兩岸)經濟融合”。這一概念包括了多層思想。

 

一是兩岸經濟關系發(fā)展應逐漸從經濟交流與經濟合作向經濟融合轉變,經濟融合較經濟交流合作更具經濟整合與經濟一體化的內涵,就是要促進兩岸經濟實現(xiàn)“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賴與融合。

 

二是實現(xiàn)兩岸經濟融合是實現(xiàn)振興中華、共同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一環(huán)。振興中華,實現(xiàn)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的一個核心內容是兩岸經濟的共同發(fā)展,兩岸綜合經濟實力的增強,兩岸經濟的高度融合。可以說促進與實現(xiàn)兩岸經濟融合是習近平總書記日前提出“兩岸同胞要攜手同心,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核心思想之一。沒有兩岸經濟的融合與經濟的共同發(fā)展,這一目標就難以實現(xiàn)。

 

三是這一論述也有一定的針對性。近來臺灣島內出現(xiàn)一股對兩岸經濟關系發(fā)展的負面思維與思潮,認為臺灣經濟過度依賴大陸,主張分散大陸市場,臺當局更是大力推動加入以美國為主導、有對抗中國大陸的TPP,這些思維與作法不利兩岸經濟合作與兩岸經濟融合。因此,“促進經濟融合”主張的提出,對當前及未來兩岸經濟合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也是兩岸應當共同努力的兩岸經濟合作的目標與方向。臺灣財經界也非常重視“促進經濟融合”概念。

 

臺灣《工商時報》社論曾指出,“我們特別關注‘促進經濟融合’的說法,因其建設性十足,將受到臺灣方面的高度重視??梢哉f,兩岸經濟融合將成為兩岸經貿關系發(fā)展的新理念、新方向。

 

其次,明確提出“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的兩岸經濟關系的定性問題。2013年4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海南博鰲論壇會見臺灣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名譽董事長蕭萬長時對促進兩岸合作提出四點希望,其中強調“兩岸同胞同屬中華民族,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這是新一屆中央領導對兩岸關系明確定位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基礎上對兩岸經濟關系性質更為明確的定位,兩岸經濟關系不是國與國之間的經濟關系,不同于國際經濟關系,而是中國之內海峽兩岸的一種特殊經濟關系,“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此后,黨和政府領導人多次強調與重申這一理念。2013年10月,習近平在總書記在印尼會見蕭萬長時再次強調“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在亞太地區(qū)經濟發(fā)展新形勢下,雙方只有加強合作,才能更好應對挑戰(zhàn)”。2014年4月10日,李克強總理在海南博鰲論壇會見蕭萬長先生時表示,“兩岸應從一家人的角度考慮,為了我們這個大家庭的共同利益,不斷擴大和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共同壯大中華民族經濟,造福兩岸同胞”。

 

再次,更重視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共同利益與利益融合。習近平總書記一直強調要把兩岸關系發(fā)展置于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這一基礎之上,尋求共同發(fā)展,厚植共同利益,共同受益,實現(xiàn)利益融合。2015年5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北京會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時明確提出“深化兩岸利益融合,共創(chuàng)兩岸互利雙贏,增進兩岸同胞福利,是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宗旨”。在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尤其是兩岸經濟交流合作中,在島內逐步出現(xiàn)一種聲音,認為兩岸和平紅利分配不均,甚至利益為大財團壟斷,基層民眾獲利有限。這針兩岸經濟交流合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與不同意見,習近平總書記十分重視兩岸經濟交流合作中出現(xiàn)的新問題,為此提出“兩岸利益融合”的概念,更加強調兩岸的互利雙贏,更加重視基層交流。2014年11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人民大會堂會見臺灣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榮譽董事長蕭萬長一行時表示,“為擴大和深化兩岸經濟、文化、科技、教育等各領域交流合作采取更多積極措施,尤其要為兩岸基層民眾、青年交流往來多創(chuàng)造條件”。(王建民,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研究員)